总承包服务费
总承包服务费在新标准中的定义是:按合同约定,承包人对发包人提供材料履行保管及其配套服务所需的费用;和(或)承包人对合同范围的专业分包工程(承包人实施的除外)提供配合,协调,施工现场管理,已有临时设施使用、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以及(或)承包人对非合同范围的发包人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履行协调及配合责任所需的费用。总承包服务的相关管理、协调及配合责任等应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中详细说明。
总承包服务费图解见下表:
在实际工作当中,当我们知道投标工程存在分包工程(或者甲供材料)时,我们就要要求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相关的管理、协调及配合责任。
下面是某项目招标文件里面关于总承包服务的管理配合的要求,承包人要负责的内容:
某项目:
*承包人与专业分包人、发包人直接发包工程承包人及配合,承包人须负责:
1.在本工程施工期间,向专业分包人和发包人直接发包工程的承包人免费提供他们正确施工所需的一切合理设施,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项目:
a).提供承包人在工地内现成的办公室、贮存仓、加工场地及辅助设施给专业分包人和发包人直接发包工程的承包人在互不防碍的情况下使用,或在工地上或建造中建筑物内提供地方给专业分包人和发包人直接发包工程的承包人架设自己的办公室、辅助设施、加工场地及贮存仓;
b).提供工地上通道给共同使用,并提供施工场地;
c).提供卫生设施给共同使用;
d).提供总承包工程、专业分包工程及发包人直接发包的工程安全施工所需之围网、围板、护栏等以保障场地安全,若专业分包人和发包人直接发包工程的承包人因自身施工而进行拆除或改动,则专业分包人和发包人直接发包工程的承包人须负责修复工作;
e).对工地作全面的看管以防盗窃,并看管专业分包人和发包人直接发包工程的承包人的物料以防损坏遗失;
f).每个楼层提供临时照明及至少每2个楼层提供施工电力的供应接驳点及足够容量的临时用电,提供试验所需负荷,并由承包人承担所有用电电费;
g).至少每2个楼层提供临时用水的供应接驳点及足够容量的临时用水,并由承包人承担所有用水水费;
h).审核、接受并汇总整理各专业分包工程和发包人直接发包工x)程的竣工资料。
2.除以上一般责任外,承包人对下列分包工程及发包人直接发包的工程提供的管理、协调及配合事宜还须包括但不限于:
a).桩基及围护系统工程、地下室结构工程、围护和管线监测工程等:
1).承包人进场后全面接管并全权负责工地现场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水
电、场地布置、临建设施、围墙大门、工地出入门禁、现场安保、相关的文件资料和记录等;
2).对桩基施工和地下室逆作法施工期间的场地布咒,施工空间、施工工序
及工艺等进行协调安排;
3).全面的、系统的接收及保管所有检测和监测、降水记录资料,准确掌握
桩基及围护、结构主体、主体、周边地下管线、市政道路、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等
的沉降和位移情况,以便指导安全施工或调整施工工艺、进度等;
4).全面的、系统的接收及保管所有竣工验收资料以便将来备案及统一归档。
b).电梯分包工程:
1).电梯门框和门槛与结构墙体及楼板空位进行灌浆;
2).按照电梯技术规范要求在机房、底坑内供应及安装扶手铁梯及围栏;
3).电梯底坑内防水处理及排水设施;
4).电梯井道内壁的平整抹面和降噪隔音处理;
5).曳引机安装、电梯检修所需的吊重环和/或吊重型钢;
c).幕墙分包工程:
1).在混凝土浇筑前给予幕墙分包人充足的时间预埋安装及复核调整;
2).预留适当大小的孔洞及坑槽以便安装窗框及其凸出的冒头、竖框、止水条;
3).协调各有关单位确保幕墙工程完成后进行防渗试验时,不会使邻近的工程
受到破坏,并修复所有受影响的地方;
4) .在幕墙的施工楼层内按幕墙分包人的要求预留5-6米的平整通道,以供分包人运输物料;
5) .提供幕墙淋水试验所需的临时用水。
d).机电、消防、弱电、三联供等分包工程:
1).按施工图纸及深化图预留所有孔、洞、坑、槽,并负责完成预留孔洞与套管、套筒、管道管线(无套管或套简或桥架外包)、桥架之间的空隙的封堵或防火封堵(如有要求)并负责周边土建及饰面修复工作;
2).提供现有机械以配合分包人的设备吊装;
3).对机电分包人提交的机电综合管线设计及土建配合图纸进行审核确认,并按土建配合图予以配合施工;
4).所需的临时或永久用水及用电;
*发包人提供材料(甲供材料)
1.下述供本工程用的材料由发包人供应给承包人使用及安装:
制冷机组、锅炉、柴油发电机、电缆、水泵、散热器、风机盘管、空调机组、金属吊顶(含面板及次龙骨)、配电箱(含漏电火灾报警设备及计量表具)、油水分离设备、却塔、灯具(仅办公区域)、板式热交换器、消火栓箱、装非精修区域除人防门外所有门(含防火卷帘)及门五金、非精装修区卫生洁具
1).发包人有权发出指示将本工程的部分材料改为甲供,有关费用的计算方式按照第3.7.4条执行:相关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中包含的材料费及其采购保管费等应予扣除,综合单价中所含的其他费用不作调整,扣除后的清单项目单价应为价中所含的其他费用不作调整,扣除后的清单项目单价应为该清单项目的安装综合单价,合同总价中包含的扣除价款的增值税应予以扣减。
2).上述材料将由发包人委托的供应单位送到工地(地面层)或总承包人指定的中转场地,到货后,总承包人须负责卸货、储存、堆放、由中转场地至工地的二次搬运、从储存点运至安装点及安装。
3).上述材料的供应合同由发包人与供应单位签订。总承包人3.须对有关材料的数量、规格、型号、质量和供应时间代发包人对供应单位进行管理及予以配合,并向发包人负责。有关材料的付款,发包人将直接向供应单位支付。
总承包人完成上述工作内容而要求发包人支付的费用即为总承包服务费。近几版《山西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中关于总承包服务费计算的规定见下表:
序号 |
分 类 |
总承包服务费/分包工程费 |
|||
2000定额 |
2005定额 |
2011定额 |
2018定额 |
||
1 |
总承包单位对分包的分部分项工程有承担能力 |
2%-5% |
2%-5% |
2%-5% |
|
2 |
总承包单位对分包的分部分项工程无承担能力 |
1%-3% |
1%-3% |
1%-3% |
|
3 |
招标人仅要求总承包人对分包工程进行管理和协调。 |
|
|
|
1%-3% |
4 |
招标人要求总承包人对分包工程进行管理和协调,同时提供配合服务。 |
|
|
|
2%-5% |
说明:总承包服务费在2000定额中被称为“交叉配合费”
(造价管理部 阮敏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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